微軟雅虎紛擾1年半 併購不成變夥伴

網路搜尋巨擘雅虎(Yahoo),與電腦軟體主宰微軟(Microsoft)兩家公司今天終於宣佈,建立外界期待已久的網路搜尋夥伴關係。雖然為期一年半微軟併購雅虎的最初宏願並未達成,但兩家公司終究面對現實,聯手對抗Google。

這一年半期間,雅虎對微軟提議併購的欲迎還拒,幾經波折,猶如一場高潮迭起的大戲;微軟於去年2月1日開價每股31美元,比雅虎股票的交易價高出62%。

但雅虎董事會認為公司的價值每股至少40美元,企圖迫使微軟提高併購價格100多億美元。

期間,雅虎折損了一名創建雅虎的執行長,另外,微軟和雅虎也分別私下與「時代華納公司」集團、以及「新聞集團」洽商合作。

以下是微軟與雅虎從併購不成,到成為夥伴發展的大事紀:

─2008年2月1日:美國微軟公司向掙扎求存的雅虎提議,以446億美元現金與股票,併購這家網路公司。

這項提案比雅虎前一天的收盤股價溢價62%。

─2008年2月8日:雅虎董事會以微軟收購價太低,不符雅虎股東利益為由,拒絕併購案。

─2008年4月5日:微軟對雅虎收購案提出最後通牒,致函雅虎董事會,限雅虎在3週內接受每股31美元現金與換股的收購提案,否則微軟將直接訴諸雅虎股東,並且設法選出新的雅虎董事會名單。

─2008年4月7日:雅虎拒絕微軟的最後通牒,但仍保留接受微軟提高併購價碼的可能性。

─2008年5月3日:微軟執行長巴爾默(Steve Ballmer)寄交雅虎執行長楊致遠一封信,巴爾默在信中表示,微軟已撤回併購雅虎的提案。

─2008年5月18日:微軟撤回收購雅虎的提案2週後表示,微軟正在考慮與雅虎簽訂某種形式、不涉及收購的新合約,以持續探尋改善與擴充微軟網路服務及廣告業務的其他選擇。

─2008年7月7日:微軟表示,如果雅虎撤換董事會成員,微軟願就一項「大型交易」與雅虎重啟談判。

雅虎則表示,如果微軟確實希望收購雅虎,他們可再次提案。

─2008年7月13日:微軟提出被雅虎形容為「可笑」的「不要就拉倒」合併案,並予以回絕。

─2008年11月5日:雅虎執行長楊致遠表示,如果微軟回到談判桌,他願意出售雅虎。

─2008年11月17日:雅虎共同創辦人楊致遠拒絕以475億美元,超過雅虎當時市值3倍的價格賣給微軟,導致公司搖搖欲墜,他因這個事件黯然下台。

─2008年12月5日:微軟執行長巴爾默說,微軟對雅虎的搜尋部門仍有興趣,希望「儘快」達成交易。

─2009年1月13日:矽谷老兵巴茲(Carol Bartz)出任雅虎執行長,雅虎結束了長達兩個月沒有執行長的日子。

─2009年4月10日:美國矽谷一家主要科技網站報導:微軟與雅虎已就可能的網路搜尋與廣告業務結盟進行「初步洽商」。

─2009年6月5日:微軟最新搜尋引擎「Bing」上市甫一週就大有斬獲,在美國搜尋市場的佔有率增至11.1%,縮小與Google的差距。

─2009年7月29日:雅虎和微軟宣佈,建立期待網路搜尋夥伴關係。這項非現金交易,雅虎將在自己的網站使用微軟新搜尋引擎Bing;協議可望在2010年初完成,期限為10年,這項協議必須接受美國反托辣斯管理機構的審核。

根據協議,微軟將取得使用雅虎核心搜尋技術的10年獨佔權,同時微軟也可將雅虎搜尋技術納入其現有的網路搜尋平台中。(譯者:中央社郭無患)

雅虎微軟搜尋聯手 力拚Google

中國時報 2009-07-30 【閻紀宇/綜合報導】

     網際網路搜尋業先驅雅虎(Yahoo!)與電腦軟體業鉅子微軟(Microsoft)廿九日宣布達成十年合作協議,雙方的搜尋事業將緊密結合,聯手挑戰Google的搜尋霸業。微軟將為雅虎提供技術與資金,雅虎則成為兩家公司搜尋廣告(search ads)的全球行銷尖兵。

     雅虎執行長巴茲(Carol Bartz)(見左圖,美聯社)女士說:「這項協議將為雅虎、使用者與業界帶來豐富的價值,為網際網路創新與發展的新年代奠定基礎。」微軟執行長鮑默(Steve Ballmer)則說:「微軟與雅虎深知網路搜尋潛力無窮,這項協議衍生的規模與資源,將協助我們開創網路搜尋的未來。」

     雙方宣布達成十年合作協議

     雅虎與微軟合作協議的要點還包括:

     ●微軟獨家取得雅虎核心搜尋技術的十年授權,得以將這些技術與自家現有的網路搜尋平台整合。

     ●微軟的搜尋網站「Bing」成為雅虎各網站「演算法搜尋」(algorithmic search)與付費搜尋(paid search)的專用平台。但雅虎在其他領域仍使用自家技術與資料。

     ●兩家公司的自助式廣告(self-serve advertising)由微軟的AdCenter平台統整。搜尋廣告的費用也由AdCenter的自動拍賣功能決定。但兩家公司的展示型廣告(display advertising)業務與行銷仍各自獨立。

     ●對於雅虎擁有與經營(O&O)的網站,微軟在前五年將支付網路流量獲取成本(TAC),計算方式是網站搜尋營收的八八%。此外微軟也保證雅虎在每個國家的每筆搜尋營收(RPS),期限是協議在該國施行後的十八個月內。

     ●雅虎仍將「擁有」其網站的使用者經驗。為了保護消費者隱私,兩家公司的資料交換將局限在必要的最低水平。

     協議應可在兩年內全面施行

     雅虎與微軟預計,如果監管單位明年初核准,協議應可在兩年內全面施行,日後每年將為雅虎創造五億美元的營業利潤,省下兩億美元的資本支出,增加兩億七千五百萬美元的營運現金流量。兩家公司已設立聯合網站(www.choicevalueinnovation.com),為消費者、廣告主與網站經營者提供更詳盡協議訊息。

     微軟去年曾計畫以四百七十五億美元併購雅虎,但雅虎堅持要五百卅億美元,並拉攏Google以制衡微軟,三方纏鬥數月之後,微軟的計畫破局,但雅虎與Google的合作也胎死腹中,雅虎則在金融風暴中遭到重創。

     巴茲今年一月接替雅虎共同創辦人楊致遠擔任執行長之後,對微軟的態度轉趨友善,重新開啟雙方合作的契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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雅虎在美國快不行了

積極尋求出路

台灣雅虎倒是越養越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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